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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管理局(ITA)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一份《联邦公报》通知,根据第14346号行政令,落实2026年1月15日签署的台美合作谅解备忘录(MOU)项下关税承诺。该通知对HTSUS作出修改,对三类中国台湾原产商品的美国232条款关税设置上限或予以取消。

追溯生效日期:尽管通知于5月28日发布,所有HTSUS修改均追溯适用于2026年5月1日美国东部时间上午12:01及之后申报的货物。若进口商在5月1日至5月28日期间已按较高税率缴纳美国232条款关税,可能存在多缴情况。

我们目前了解的信息

按产品类别划分的关税变化

*适用于2026年5月1日及之后申报的货物

汽车零部件(乘用车及轻型卡车):总税率上限15%

如Column 1税率为15%或更高,则不适用美国232条款关税。如Column 1税率低于15%,美国232条款关税仅用于补足至15%的综合总税率。

新增第99章子目:

  • 9903.94.66(Column 1 ≥ 15%)
  • 9903.94.67(Column 1 < 15%)
  • 9903.94.68(USMCA,≥ 15%)
  • 9903.94.69(USMCA,< 15%)
木材、板材及木材衍生产品:总税率上限15%

适用于美国注释37(d)及(f)项下的中国台湾原产木制品。其15%综合税率上限与汽车零部件相同。

新增第99章子目:

  • 9903.76.24
  • 税率:15%(普通及特殊)
民用飞机部件:取消232条款关税

符合总注释6规定的中国台湾原产民用飞机部件(非军用、非无人机)可豁免针对钢、铝和铜的衍生美国232条款关税。

新增第99章子目:

  • 9903.96.03
  • 税率:无变化(豁免)

 

追溯适用与退税窗口

由于这些变更追溯至5月1日生效,进口商如在5月1日至5月28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中国台湾原产汽车零部件、木制品或飞机部件缴纳了完整美国232条款关税,可能已经多缴。

由于抗议申请时限具有严格时间要求,请尽快行动。请审查该窗口期内所有相关类别中国台湾原产货物的进口记录,并与您的SEKO物流海关团队或报关代理合作,根据CBP标准抗议和退税程序评估退税资格。

 

SEKO物流建议

我们的贸易合规团队正积极审查这些变更的适用范围及其对下游归类的影响。对于拥有中国台湾原产供应链的进口商,我们建议采取以下行动:

  • 审计5月进口申报。识别5月1日及之后所有中国台湾原产汽车零部件、木材/板材/木制品及民用飞机部件进口申报。将已缴关税与新的15%上限(或飞机部件232条款豁免)进行比对,判断是否需要提交退税抗议。
  • 审查并更新HTS归类。确保关税归类正确,并正确使用新增第99章条款:
    • 9903.76.24
    • 9903.94.66–69
    • 9903.96.03
  • 协调对外贸易区(FTZ)库存。如您在FTZ运营,请核实5月1日及之后进入FTZ的中国台湾原产汽车零部件是否已根据19 CFR 146.41正确指定为特权外国状态,以保留适当关税待遇。
  • 持续关注台美ART协议。《互惠贸易协定》已签署但尚未生效。SEKO物流将在实施启动时发布进一步客户咨询。
  • 考虑加入CBP定期月度报表(PMS)计划。为在不断变化的关税结构下管理关税支付现金流,可考虑加入CBP PMS计划。该计划可整合关税付款,并提供约36天的平均付款周期。
  • 委托SEKO物流开展归类与合规审查。我们的团队可协助开展HTS归类分析、进口申报审计,并就5月1日至5月28日追溯窗口期的退税处理与CBP进行协调。

随着台美贸易框架持续推进,SEKO物流团队将继续关注CBP、ITA和USTR的更新,并在获得更多信息后及时发布客户咨询。

如有疑问,请联系您的SEKO物流代表,或发送邮件至lianxi@sekologistic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