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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25日更新:美国总统行政办公室已暂停原定于2026年8月19日生效的对部分加拿大原产商品加征的338条款关税。该关税现适用于在2026年8月22日凌晨0:01(EDT)及之后报关用于消费或从仓库提取用于消费的受管辖加拿大商品。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亦于8月21日发布了CSMS #69606660执行指南,涵盖适用的税则归类、申报要求及清关申报流程。
政策核心要点
适用的HTS编码及关税税率
加征50%关税范围内的第1–97章完整税则归类清单及其对应的第99章税目,已在CSMS附件中列出:加拿大338条款HTS编码清单(PDF)。
即使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优惠资格,亦无法豁免适用范围内的商品。
与其他关税的叠加关系
除338条款关税外,受管辖商品仍须缴纳所有其他适用的反倾销/反补贴(AD/CVD)关税、其他贸易救济税费及相关税费。
第98章相关规定
按第98章规定正常申报入境的货物通常予以豁免,但第XXIII分章及税目9802.00.40、9802.00.50、9802.00.60和9802.00.80除外。
- 对于税目9802.00.40、.50和.60,附加关税适用于在境外进行的修理、改制或加工的增值部分。
- 对于税目9802.00.80,附加关税适用于在境外组装货物的总价值扣除美国原产零部件价值后的差额。
对外贸易区(FTZ)
进入对外贸易区(FTZ)的受管辖商品必须以特权外国货物状态(Privileged Foreign Status)准入(除非具备国内货物状态资格),并在准入时锁定关税待遇。
退税(Drawback)
加征的关税符合申请退税的条件。
SEKO物流专业建议
SEKO物流建议进口商采取以下措施:
- 使用上方链接中的CSMS附件HTS清单,重新核对进出口产品是否属于加征关税范围。
- 重新评估在8月19日至8月22日过渡窗口期内已申报或计划申报的清关条目。
- 在适用情况下,全面评估关税减免与供应链筹划策略。
有关338条款清关申报的具体问题,CBP建议申报人直接联系其贸易救济部门(Trade Remedy Branch),邮箱:TradeRemedy@cbp.dhs.gov。
SEKO物流将持续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并在获得最新官方指南后及时发布更新。若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评估上述政策对您业务的影响,请随时联系您的SEKO物流专属代表,或发送邮件至 lianxi@sekologistic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