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7月3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调整了对几乎所有尚未与美国达成贸易协议的国家的对等关税。这些调整后的关税将于美国东部时间8月7日凌晨12:01起生效。

我们了解到的信息

对等关税

  • 适用于各国的10%至41%不等的新关税税率详见附件一,而用于实施这些调整的美国统一关税表(HTSUS)税目和子目则详见附件二
  • 这些附件反映了已与美国达成贸易协议的国家的关税税率有所降低。
  • 任何未在附件一中列出的国家将被征收10%的额外关税。
  • 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原产于欧盟的商品被分配了不同的税率,具体取决于其最惠国税率是否高于或低于15%。
  • 这些调整的生效日期为美国东部时间8月7日凌晨12:01,但有一个例外:在美国东部时间8月7日凌晨12:01前在装货港已装船并处于最终运输途中的货物,且在美国东部时间10月5日凌晨12:01前进入消费领域或从仓库提取用于消费的,将不受此额外关税的影响,而应继续适用经修订的第14257号行政命令先前规定的额外从价税。

主要待决问题

  •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尚未发布实施指南。
  • 此前发布的关于欧盟和日本贸易协议的情况说明书讨论了对受232条款汽车关税影响的某些项目的优惠待遇——但尚未就此采取进一步行动。

下一步行动

我们的团队可随时协助制定合规策略、风险/关税缓解措施和供应链战略。此外,为了确保申报的原产国正确无误,新实施的关税给CBP带来了巨大压力。我们建议进口商提前核实供应商申报的原产国是否真实,并主动审查在多个国家进行生产的任何产品。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您的SEKO物流代表,或发送电子邮件至lianxi@sekologistic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