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4月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发布了一项总统公告,题为“加强调整铝、钢和铜进口美国措施”,对《贸易扩展法》美国232条款下征收的关税作出调整。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于4月3日通过货运系统消息服务(CSMS)#68253075发布了初步实施指引。
该公告大幅调整了受管制铝、钢和铜产品(包括部分衍生品)在美国232条款下的计税方式。
关键变化
- 关税计征方法
- 美国232条款关税现按受管制产品的完整申报价值征收,不再区分金属含量占比。
- 含有 一种以上受管制金属的商品,仅适用一种美国232条款关税税率。
- 适用范围调整
- 美国232条款的适用范围已发生变化,许多衍生产品不再适用美国232条款关税。
- 对归类于HTSUS第72、73、74和76章之外的部分产品,现适用15%最低含量重量门槛。
上述调整适用于美东时间2026年4月6日凌晨12:01起申报进口或自保税仓提取消费的货物。
目前已知信息
更新后的美国232条款税率
- 加征50%关税
- 附件I-A中列明的部分铝、钢和铜产品
- 包括归类于HTSUS第72、73、74和76章的指定商品
- 按完整申报价值计征
- 加征25%关税
- 附件I-B中列明的部分铝、钢和铜衍生产品
- 按完整申报价值计征
- 总税率15%(临时措施,至2027年12月31日)
- 附件III列明的部分高金属含量工业设备及电网设备
- 总税率为15%,包含适用的最惠国(MFN,第一栏)税率
- 10%关税
- 部分衍生产品在适用金属中至少95%符合以下条件:
- 钢:在美国熔炼并浇铸
- 铝或铜:在美国冶炼并铸造
- 是否为额外加征或已包含MFN税率,取决于具体HTSUS税则条款
- 判定依据为金属生产地,而非原产国
- 部分衍生产品在适用金属中至少95%符合以下条件:
- 0%关税
- 依据附件IV认定,归类于HTSUS第72、73、74和76章之外且适用金属合计重量占比低于15%的产品
- 归类于HTSUS第84、85或87章、且专供美国摩托车制造使用的部分摩托车零部件
特别注意事项
- 俄罗斯原产铝
- 俄罗斯原产的铝产品及其衍生品,或含有在俄罗斯冶炼或铸造的铝的产品,仍继续适用现行HTS规定下的200%关税。
- 申报要求(继续有效)
- 钢及钢衍生品需申报熔炼和浇铸国家
- 铝及铝衍生品需申报冶炼和铸造国家
- 待CBP自动化商业环境(ACE)开放铜的冶炼和铸造申报功能后,将进一步发布CSMS指引。
对外贸易区(FTZ)与退税
- 受管制产品进入FTZ时,除符合国内状态资格外,必须以特权外国货物状态申报入区。
- 仅在满足公告规定的特定条件时,制造退税仍可适用;除此之外,不允许提出其他退税申请。
SEKO物流建议
SEKO物流建议进出口商:
- 核查产品是否属于附件I-A、I-B、II、III和IV所列范围
- 如产品中铝、钢或铜的合计重量占比低于15%,请立即联系您的报关代理,更新单证与产品数据库,确保货物在进口申报时可被正确豁免适用美国232条款。
- 如可适用较低税率,请核实熔炼与浇铸/冶炼与铸造证明文件
- 重新评估落地成本模型,以反映按完整申报价值征税带来的影响
- 持续关注后续变化,因为该公告授权通过《联邦公报》通知新增或移除相关衍生产品
SEKO物流将持续跟进CBP实施进展,并在发布更多CSMS指引及常见问题后第一时间更新信息。
如需咨询适用范围或进口申报事宜,请联系您的SEKO物流代表,或发送邮件至lianxi@sekologistics.com。
